關于開展辦理我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的通知
日期:2011-3-23 來源:電子商務處 上傳部門:信息中心 點擊數:393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關于開展辦理我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的通知日期:2011-3-23 來源:電子商務處
日期:2011-3-23 來源:電子商務處 上傳部門:信息中心 點擊數:393
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
關于開展辦理我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的通知
日期:2011-3-23 來源:電子商務處 上傳部門:信息中心 點擊數:393
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9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將在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工作,凡在我省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按照《辦法》規定可于2010年7月1日起過備案的經營者可以取得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電子鏈接標識,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其電子鏈接紅盾網www.gzaic.org.cn“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欄中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9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將在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工作,凡在我省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按照《辦法》規定可于2010年7月1, 通過備案的經營者可以取得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電子鏈接標識,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其電子鏈貴州紅盾網www.gzaic.org.cn“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欄中下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案對象
凡是在貴州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商戶(包含網絡商品經營者、網絡服務經營者,以及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的備案有以下要求:
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在貴州省轄區內;
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案,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負責對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核發證明個人身份信息真實合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務活動的網頁上;
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不在貴州省轄區內,又在貴州省轄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如:大型網站的貴州頻道或可根據自身情況辦理備案或者預備案。
案程序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網上下載或到貴州省工商局電子商務處、貴陽市電子商務處領取《備案表》;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準備材料,認真逐項填寫好備案表,署名、蓋章與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并提商務處或貴陽市電子商務處;
,經登記人員對備案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決定受理后,發放《回執》,回執上應注明審核工作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于審核合格的經營者,應在受理備案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予備案證書;
經審查不合格的單位,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2次不合格的單位,退還資料。審核時限從整改完成之日起從幾點說明:
事項通知如下:
案對象
凡是在貴州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商戶(包含網絡商品經營者、網絡服務經營者,以及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的備案有以下要求:
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在貴州省轄區內;
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案,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負責對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核發證明個人身份信息真實合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務活動的網頁上;
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不在貴州省轄區內,又在貴州省轄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如:大型網站的貴州頻道或可根據自身情況辦理備案或者預備案。
案程序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網上下載或到貴州省工商局電子商務處、貴陽市電子商務處領取《備案表》;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準備材料,認真逐項填寫好備案表,署名、蓋章與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并提商務處或貴陽市電子商務處;
經登記人員對備案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決定受理后,發放《回執》,回執上應注明審核工作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于審核合格的經營者,應在受理備案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予備案證書;
經審查不合格的單位,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2次不合格的單位,退還資料。審核時限從整改完成之日起從幾點說明:
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領取《備案證》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電子鏈接標識放置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理備案過程中,工商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
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也可委托網站或者網頁建設單位(ICP 企業、ISP 企業)代辦備案,代辦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代辦商局電子商務處報送用戶相關統計資料。
案提交材料
備案表:省工商局統一印制的備案表,加蓋公章;
證件復印件: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根據各自情況需提交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電信與信》等證件,自然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資料證照復印件等。
,理備案地點:
貴陽市中華南路36號16樓貴州省工商局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 聯系人:馬駿、趙吉甫 聯系電話:5850063 QQ :8貴陽市中山西路51號9樓貴陽市工商局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負責貴陽市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
:梁玲 聯系電話:5284184
《貴州省工商局經營性網站備案表》
:貴州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責任書.doc
:貴州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申請表.doc
:貴州省網絡經營企業備案網站工商年檢申請表.doc
:網絡經營企業備案信息變更申請表.doc
:網絡經營企業備案注銷申請表.doc
:備案申請表審核情況及意見.doc
關于開展辦理我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的通知
日期:2011-3-23 來源:電子商務處 上傳部門:信息中心 點擊數:393
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9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將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工作,凡在我省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按照《辦法》規定可于2010年7月行備案, 通過備案的經營者可以取得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電子鏈接標識,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其關表格在貴州紅盾網www.gzaic.org.cn“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欄中下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備案對象
)凡是在貴州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體工商戶(包含網絡商品經營者、網絡服務經營者,以及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的備案有以下要求:
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在貴州省轄區內;
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請預備案,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負責對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的經營主體身份進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核發證明個人身份信息加載在其從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務活動的網頁上;
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不在貴州省轄區內,又在貴州省轄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如:大型網站的貴州頻道),也可根據自身情況辦理備案或者預備案。
備案程序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網上下載或到貴州省工商局電子商務處、貴陽市電子商務處領取《備案表》;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準備材料,認真逐項填寫好備案表,署名、蓋章與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并提電子商務處或貴陽市電子商務處;
)經登記人員對備案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決定受理后,發放《回執》,回執上應注明審核工作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于審核合格的經營者,應在受理備案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予備案證書;
)經審查不合格的單位,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2次不合格的單位,退還資料。審核時限從整改完成之日起從)幾點說明: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領取《備案證》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電子鏈接標識放置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辦理備案過程中,工商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也可委托網站或者網頁建設單位(ICP 企業、ISP 企業)代辦備案,代辦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代向省工商局電子商務處報送用戶相關統計資料。
備案提交材料
)備案表:省工商局統一印制的備案表,加蓋公章;
)證件復印件: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根據各自情況需提交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電信與信可證》等證件,自然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資料證照復印件等。
辦理備案地點:
)貴陽市中華南路36號16樓貴州省工商局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 聯系人:馬駿、趙吉甫 聯系電話:5850063 QQ :
,)貴陽市中山西路51號9樓貴陽市工商局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負責貴陽市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 人:梁玲 聯系電話:5284184
:《貴州省工商局經營性網站備案表》
:貴州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責任書.doc
:貴州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申請表.doc
:貴州省網絡經營企業備案網站工商年檢申請表.doc
:網絡經營企業備案信息變更申請表.doc
:網絡經營企業備案注銷申請表.doc
:備案申請表審核情況及意見.doc
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表
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表
辦理我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的通知
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表
,關于開展辦理我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的通知
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9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將在全省開營者網站備案工作,凡在我省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按照《辦法》規定可于2010年7月1日起,來我局進行備執照登載的信息電子鏈接標識,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其電子鏈接標識。相關表格在貴州紅盾網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欄中下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貴州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經營者、網絡服務經營者,以及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
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的備案有以下要求:
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在貴州省轄區內;
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也可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負責對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核發證明個人身份信息真實合法的標記,加載頁上;
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主體不在貴州省轄區內,又在貴州省轄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如:大型網站的貴州頻道或者貴州理備案或者預備案。
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網上下載或到貴州省工商局電子商務處、貴陽市電子商務處領取《備案表》;
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準備材料,認真逐項填寫好備案表,署名、蓋章與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并提交至貴商務處;
人員對備案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決定受理后,發放《回執》,回執上應注明審核工作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核合格的經營者,應在受理備案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予備案證書;
不合格的單位,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2次不合格的單位,退還資料。審核時限從整改完成之日起從新計算明:
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領取《備案證》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電子鏈接標識放置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
,過程中,工商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也可委托網站或者網頁建設單位(ICP 企業、ISP 企業)代辦備案,代辦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代辦備案企送用戶相關統計資料。
材料
:省工商局統一印制的備案表,加蓋公章;
印件: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根據各自情況需提交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電信與信息服務提交有效身份資料證照復印件等。
地點:
中華南路36號16樓貴州省工商局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 聯系人:馬駿、趙吉甫 聯系電話:5850063 QQ :851123中山西路51號9樓貴陽市工商局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負責貴陽市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
聯系電話:5284184
省工商局經營性網站備案表》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責任書.doc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備案申請表.doc
網絡經營企業備案網站工商年檢申請表.doc
營企業備案信息變更申請表.doc
營企業備案注銷申請表.doc
請表審核情況及意見.doc
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表
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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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網站工商備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