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禮品贈送是視同銷售嗎(銷售貨物時贈送的物品算視同銷售嗎?)
銷售貨物時贈送的物品算視同銷售嗎?根據《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應視為銷售商品:(八)將生產、委托或者采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根據國稅函[2008]82

銷售貨物時贈送的物品算視同銷售嗎?
根據《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應視為銷售商品:
(八)將生產、委托或者采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根據國稅函[2008]828號的規定:
二、企業將資產轉讓給他人在下列情況下,因資產所有權發生變化而不屬于資產內部處置的,應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a)用于營銷或銷售;
(二)用于社交和娛樂;
(三)用于員工獎勵或福利;
(四)分配股利。
(五)接受國外捐贈;
(六)改變資產所有權的其他用途。因此,公司購買的商品作為禮品贈送給客戶,在增值稅和所得稅方面應視為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