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保護環境的做法十條?)
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屆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0年3月27日在《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公眾參與的法律原則?公眾參與原則是界定一般公眾參

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
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屆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0年3月27日在《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公眾參與的法律原則?
公眾參與原則是界定一般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管理的權利并保障公眾行使這一權利的基本原則。環境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每個人的生活質量和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
保持一個干凈、舒適和美麗的環境不僅是人們的愿望,也符合公共利益。
有權生活在良好的環境中,有權依法參與環境管理,有權監督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有權保護和改善環境。《環境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對保護和改善環境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給予獎勵,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這是公眾參與原則的立法體現。為了落實公眾參與原則,必須加強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保證公眾的知情權,充分發揮公眾的監督作用,建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制度,使公眾和社會組織能夠通過規范的程序表達意見,對重大環境決策施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