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法名詞解釋?)
電子商務法實施細則?《電子商務法》將于2019年1月1日實施。新規定如下:一是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有營業執照。二是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第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如果銷售食品,需要辦理

電子商務法實施細則?
《電子商務法》將于2019年1月1日實施。新規定如下:
一是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有營業執照。
二是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如果銷售食品,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電子商務法的三個主要特點?
1.電子商務法有什么特點?
(1)商業性行為。商法是調整商事主體和商事行為的法律規范。
(2)技術性。在電子商務法中,很多法律規范都是直接或間接由技術規范演變而來的。
(3)開放性和兼容性。所謂開放,就是電子商務法要對全球所有地區和技術網絡開放;所謂兼容,就是電子商務法要適應各種技術手段和傳播媒介的對接和融合。
(4)國際化。電子商務固有的開放性和跨國性要求全球范圍內的電子商務規則應協調一致、基本一致。電子商務法應該而且能夠通過許多國家的共同努力來制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電子商務示范法》為這種協調奠定了基礎。
二、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原則
1.功能對等原則
是指當電子單據、票據或其他單據具有與傳統紙質單據、票據或其他單據相同的功能時,其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應當得到肯定和平等對待。
2.媒體中立原則
是指法律應當平等對待紙質媒介或電子媒介(或其他媒介)的所有交易,不能因為交易中使用的媒介不同而區別對待或賦予不同的法律效力。
3.技術中立原則
意味著法律對電子商務的技術手段一視同仁,不限制或禁止任何技術的使用,在法律效力上不對具體技術區別對待。
4.最小度原則
它意味著電子商務的立法只是為電子商務清除現有的障礙,而不是建立一部新的系統的電子商務法,而是在最小程度上制定新的電子商務法,并盡可能將現有的法律適用于電子商務。
三、電子商務法的立法背景
電子商務是指通過電子行為進行的商業活動。1996年,《聯合國電子商務示范法》代表了這一觀點。廣義的電子商務是指通過電子行為進行的民商事活動。商事活動的范圍由民商事活動所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