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 土地增值稅分期清算條件?
土地增值稅分期清算條件?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銷售;2、整體移交未完成竣工決算的房地產開發項目;3.土地使用權直接轉讓。清算流程:一、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分配二,房地產開發成本的

土地增值稅分期清算條件?
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銷售;
2、整體移交未完成竣工決算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3.土地使用權直接轉讓。
清算流程: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分配
二,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分配
1.分期開發的,各期完成情況不同的,各期開發費用按建筑面積法分攤。
2.在同一開發成本中,不同類型房屋的開發成本應按高度系數法進行分攤。
三。開發費用的分配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可按轉讓的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有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四。與房地產轉讓相關的稅收分配
房地產企業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包含在管理費中,不允許單獨扣除。只允許扣除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能否在該項中扣除,要看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允許扣除的與轉讓不動產有關的稅款數額,按照不同類型不動產轉讓所得與稅款相匹配的原則進行分配。
動詞(verb的縮寫)財政部規定扣除20%的分配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發字[1995]6號)第七條第(六)項的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扣除20%。即加扣=(土地開發成本)20%。計算扣除后,出售的不同類型房屋將按照層高系數法分攤。
不及物動詞匯總不同類型房屋的抵扣金額。
1.普通住宅扣除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成本和與房地產轉讓相關的稅費,加上財政部規定的扣除額。
2.非普通住宅扣除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成本和與房地產轉讓相關的稅費,加上財政部規定的扣除額。
3.商品房扣除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成本和與房地產轉讓相關的稅費,加上財政部規定的扣除額。
七、計算不同類型房屋的價值。
1.普通住宅增值額=普通住宅銷售收入-普通住宅扣除額。
2.非普通住宅增值額=非普通住宅銷售收入-非普通住宅扣除額。
3.商鋪增值額=商鋪銷售收入-商鋪抵扣額。
八、計算不同類型住房的增值率。
1.普通住宅增值率=普通住宅增值額/普通住宅扣除額。
2.非普通住宅增值率=非普通住宅增值額/非普通住宅扣除額。
3.商鋪增值率=商鋪增值額/商鋪抵扣額。
九。求土地增值稅稅率。
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房出售,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額的20%的,全部增值額照章納稅。
X.土地增值稅的計算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使用稅稅率-抵扣額速算抵扣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