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歷史
農行nóng háng 中國農業銀行的簡稱。 中國農業銀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客戶服務熱線 :95599 中國農業銀行最初成立于1951年,1979年2月
農行nóng háng 中國農業銀行的簡稱。 中國農業銀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客戶服務熱線 :95599 中國農業銀行最初成立于1951年,1979年2月再次恢復成立后,成為在農村經濟領域占主導地位的國有專業銀行。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設,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農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中國農業銀行開始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轉變。2009年1月15日,中國農業銀行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設在北京。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之一,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加坡、香港設有分行,在倫敦、東京、紐約、法蘭克福、首爾設有代表處,擁有員工447519人。 中國農業銀行總部
作為一家城鄉并舉、聯通國際、功能齊備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一貫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堅持審慎穩健經營、可持續發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著力打造“伴你成長”服務品牌,依托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致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與廣大客戶共創價值、共同成長。2008年,農業銀行各項業務快速發展,經營效益明顯提升,資產質量顯著改善。年末總資產達到70,143.51億元,各項存款60,974.28億元,各項貸款31,001.59億元,資本充足率9.41,不良貸款率為4.32,全年凈利潤514.53億元。中國農業銀行通過全國24,064家分支機構、30,089臺自動柜員機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蓋面最廣的網點網絡體系和領先的信息科技優勢,向超過3.5億客戶提供便利、高效、優質的金融服務。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農業銀行整體改制(以下稱“改制”)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股份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將完整承繼中國農業銀行的資產、負債和所有業務,并將繼續從事原經營范圍和業務許可文件上批準/核準的業務。中國農業銀行已有的營業機構、商標、互聯網域名和咨詢服務電話等保持不變,由股份公司繼續使用,各項業務照常進行。客戶毋需因改制而辦理任何變更手續。 中國農業銀行的發展大致經歷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
(1951年—1952年) : 新中國成立后,為了加強農村金融工作,促進土地改革后農村以發展生產為中心任務的實現,經政務院批準,于1951年8月正式成立了中國農業合作銀行。其任務是按照國家計劃辦理農業的財政撥款和一年以上的農業長期貸款,扶持農村信用合作的發展。農業合作銀行成立后,對所賦予的財政撥款和長期貸款業務基本上沒有開展,1952年由于精簡機構而撤銷。
第二階段
(1955年—1957年) : 為了貫徹國家關于增加對農業合作化信貸支援的要求,根據當時農業生產發展情況和參照蘇聯做法,經國務院批準,1955年3月成立中國農業銀行。其任務主要是辦理財政支農撥款和農業長期貸款與短期貸款,貸款對象主要限于生產合作組織和個體農民,貸款用途限于農業生產,其他農村金融業務仍由人民銀行辦理。1957年4月,國務院決定將中國農業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合并。
第三階段
(1963年—1965年) : 1963年在貫徹國民經濟“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中,國家采取加強農業的措施,增加對農業的資金支援。為了加強對國家支農資金的統一管理和農村各項資金的統籌安排,防止發生浪費資金和 挪用資金的現象,1963年11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決議,批準建立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根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建立中國農業銀行的決定,這次農業銀行機構的建立,從中央到省、地、縣,一直設到基層營業所。但是,在精簡機構的形勢下,經國家批準,1965年11月,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再次合并。
第四階段
,(1979年—1994年) :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 中國農業銀行
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 》中明確提出“恢復中國農業銀行,大力發展農村信貸事業。”1979年2月,國務院發出《關于恢復中國農業銀行的通知》,決定正式恢復中國農業銀行,恢復后的中國農業銀行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農業銀行的主要任務是,統一管理支農資金,集中辦理農村信貸,領導農村信用合作社,發展農村金融事業。
第五階段
(從1994年4月起) : 1993年12月國務院作出了《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通過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監督和管理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密切配合、協調發展的農村金融體系。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安排部署,1994年4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從中國農業銀行分設成立,糧棉油收購資金供應與管理等政策性業務與農業銀行分離,農業銀行開始按照1995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逐步探索現代商業銀行的運營機制。1996年8月,國務院又作出《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經營為基礎,商業性金融、政策性經營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農業銀行認真貫徹執行《決定》的有關精神,在矛盾多、時間緊、壓力大的情況下,統一思想,顧全大局,積極支持農業發展銀行省級以下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的改革。1997年,農業銀行基本完成了作為國家專業銀行“一身三任”的歷史使命,開始進入了真正向國有商業銀行轉化的新的歷史時期。
編輯本段發展狀況
2009年,農業銀行全面推進業務經營轉型,價值創造力、市場競爭力和風險控制力持續提升。年末總資產88,825.88億元,各項存款74,976.18億元,各項貸款41,381.87億元,資本充足率10.07,不良貸款率2.91,全年實現凈利潤650.02億元。農業銀行秉承“誠信立業、穩健行遠”的核心價值觀和“客戶至上、始終如一”的服務理念,充分發揮城鄉聯動優勢,依托龐大的分支機構和電子化網絡,向最廣大客戶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1]。 2009年,在《財富》雜志全球500強排名中,農業銀行位列第155位;按2008年稅前利潤計,農業銀行位列《銀行家》雜志“世界銀行1000強”第8位。2009年農業銀行穆迪信用評級為A1/穩定。
編輯本段重大事記
中國農業銀行于1979年2月恢復成立,總部設在北京。 1979年2月23日,國務院發出《關于恢復中國農業銀行的通知》。 1984年6月1日,農業銀行引進首筆世界銀行貸款。 1985年6月24日,中國農業銀行首次統一行名字體。 1985年6月25日,中央決定成立中國農業銀行黨委。 1997年,農行政策性業務剝離速度加快。 1999年,農行和工中建三家銀行剝離1.4萬億元不良資產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 2004年,農行第一次上報股改方案。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總的原則是“堅持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 2007年9月,農行選擇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廣西、四川、甘肅、重慶等八個省(區、市)開展面向“三農”金融服務試點。 2008年1月23日,農業銀行明確提出“3510”奮斗目標和發展戰略。 2008年3月,農行開始推動在6個省11個二級分行開始“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 2008年5月底,“三農”金融服務第一階段試點結束。 2008年8月,農行總行設立“三農”金融事業部,全面推動全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 2008年10月,農行股改方案獲國務院通過。 2009年1月15日,中國農業銀行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5日,農行公司網上發行的103.10億股將在上交所掛牌交易;H 股交易時間將安排在7月16
,日,屆時,四家國有大行將全部完成“A H”兩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