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者怎樣看懂代碼 c#中的this如何使用?
c#中的this如何使用?這是C#中的一個關鍵字,僅用于構造函數、實例方法和類實例中。它有以下定義:1。在類的構造函數中,這個值類型表示對正在構造的對象的引用;2。作為實例方法中的值類型,它表示對調用
c#中的this如何使用?
這是C#中的一個關鍵字,僅用于構造函數、實例方法和類實例中。它有以下定義:1。在類的構造函數中,這個值類型表示對正在構造的對象的引用;2。作為實例方法中的值類型,它表示對調用方法3的對象的引用。它以變量類型出現在結構的實例構造函數中,表示對正在構造的方法的結構的引用。4它作為變量類型出現在結構的實例方法中。它表示對調用該方法的結構的引用。上課?點??{公開?加倍?十、 什么,?是嗎???}
c#中this的用法?
1. 在構造函數中,這用于限制以相同名稱隱藏的成員,例如:
public class student{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string age){
this。Name=Name;
這個。年齡=年齡;]}]}
2。當將一個對象作為參數傳遞給其他方法時,也應該這樣表示,例如:fun(this)。
3. 索引器可以這樣聲明,例如:
public int this[int param]{
get{return}Array[param];}
set{Array[param]=value;}
]在實例代碼中,類的私有成員變量名與類成員方法的輸入參數名相同,所以在函數體中,類的私有成員變量名由輸入參數名隱藏。為了在函數體中使用私有成員變量,需要使用this關鍵字來指定它,告訴編譯器這里的名稱是類的私有成員變量,而不是函數的輸入參數名稱。
這表示調用此函數的對象的引用,而靜態方法屬于類,而不是對象。在成功加載靜態方法之后,對象不一定存在。靜態方法不能使用它,因為靜態方法不以任何實例對象為目標。實例對象在調用靜態方法時將出錯,因為參數中還有一個指向自身的指針(this)。